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治保工作的法规和条例,宣传国家的有关法规,努力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
二、做好防盗、防特、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成员的防范意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配合社区民警搞好警务室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进行邻里互助、门栋关照,定期检查值班巡逻情况, 落实居民楼院及社区单位的看护。
四、动员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抓好小区大门、围墙、自行车库、单元电子对讲门、住宅防盗门、楼道亮化等硬件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搞好社区治安服务站,面向社区内的单位及成员提供法律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和治安有偿服务,推进社会治安服务产业化。
六、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现现行犯罪分子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七、协助政府和公安保卫机关,依法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和教育。
八、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做好挽救工作。
九、向居民宣传户口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做到居民区人口底数清、情况明。落实社区内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暂住人口教育、发证。
十、对辖区内不安全因素要有整改的措施,发现案情时要立即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工作。
十一、对因人民内部的矛盾激化,可能引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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