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
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各项事务, 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对本居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

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主任不在岗位期间履行主任职责。
        二、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制定分管工作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
        三、严以律己,搞好居委会班子的团结,乐于帮助同志,模范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联系群众,尊重民意,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居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及居委会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自己的职责分工和目标管理要求。
        三、协助社居委主任,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好工作计划、措施,尽职尽力完成目标管理。
        四、认真执行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例会制度,推进汇报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高工作实践能力。
        五、切实联系群众、协助社区居委会组织、召集开好相关工作会议, 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群众座谈等会议。
        六、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台帐,积极搞好社区管理、服务,精神文明各项创建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社区制订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二、联系居民,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热心做居民的代言人。
        三、积极参政议事,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联系居民的工作,认真负责地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代表居民审议、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五、代表居民检查居务方面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一、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三、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制定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四、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六、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七、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八、评议物业公司工作。


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决定社区阶段性建设目标和经常性的涉及社区成员切身利益重大问题。
        二、联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协商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及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四、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向社区居委会反馈社区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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